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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简况 |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政府管理省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政府系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包括预、决算管理,会计业务指导,财务制度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省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负责省级行政机关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单位汽车的编制、配备、报废、更新经费及车辆资料管理工作。
(五)负责有关省级行政机关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资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级机关房地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发放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八)指导和协调省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和人民防空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医院部分后勤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施省级机关后勤工人的技术培训、等级考核工作。
(十)承担省重要会议和公务往来人员的服务、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指定的省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及有关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
(十二)对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全省各级政府机关的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十三)受省政府委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推进改革、搞好服务,增强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能力。
(十四)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西康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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