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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07-12-12 09:34:13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资产的全面清查,现将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清查工作准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管理局局长徐国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沈伟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处、房产处、监察室和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设立局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资产清查工作。局清查办由局办公室、财务处、房产处和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谢建平同志担任清查办主任。各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本单位资产清查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清查工作。
            (二)明确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省资产清查统一规定,我局列入清查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省级机关服务中心、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等六个局属事业单位。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可不列入清查范围,只需填报相关数据,但为了进一步加强物管中心的资产管理,我们将物管中心也列入了清查范围,并按要求进行清查。
      本次清查内容包括财务清查、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方面。重点难点是财产清查,特别是局系统办公房及门面房、占有土地、未出售的住宅房、局机关办公设备等主要资产的清查。
      (三)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局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车辆、电脑等办公设备以及局系统门面房及占有土地的清查;完善局资产管理制度等工作。
房产处负责局系统办公房、未售住宅房及占有土地的清理;对省级各单位房地产的清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研究制订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度;参与省清查办工作。
      财务处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清查;参与省清查办工作,组织协调省级机关的清查工作;研究制订省级机关资产管理办法;协助配合办公室、房产处完成本局的清查工作。
      监察室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清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准备阶段: 4月19日由沈伟新副局长组织召开了局资产清查工作会,传达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明确了我局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对清查各阶段内容、时间、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5月21日局清查办召集局属各单位,就如何开展自查、如何填报相关报表等具体事项作进一步要求,并根据省资产清查统一口径,从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角度出发,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清查要求,将清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自查阶段:局资产清查工作会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按照清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局机关由办公室牵头,对局机关办公设备等按照处室进行了认真的实物盘查,房产处对未售的住宅房资料进行了一一核对,财务处对局机关财务账,特别是应收、应付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局属各单位也都组织了清查小组认真组织自查,于6月25日前完成了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报表的填报。物业中心共有33个部门,而且分布比较分散,资产清查小组制定时间表,一处处进行实地盘查;二个幼儿园尽管资产量不大,但由于分布在各个班级,要盘点清楚并不容易,他们组织了后勤及财务人员对全园物资进行逐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服务中心管理的门面房情况比较复杂,他们组织清查小组对租房合同逐一进行核对;资金中心等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局机关及各单位根据清查要求进行自查,完成基础数据的清查核对,并在6月30日前完成手工清查报表的填报及汇总,报经局领导审定后上报省清查办。
      (三)审核阶段: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局清查办组成核查小组上门了解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并对资产清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步核查。7月20日局清查办又组织召开了局资产清查汇报会,听取资产清查情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8月29日局党组听取局清查办的专题报告,徐秘书长明确要求,要通过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
      (四)报告阶段:局清查办完成初步审核后,10月份由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核查。11月底完成了资产清查正式报表及工作报告,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三、清查结果情况
      经清查并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查,截止2006年12月31日,局系统资产总额64304.12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一方面摸清了“家底”,对局机关国有资产实物量及价值量等信息,特别是房产存量情况、门面房出租情况等有了较全面了解,另一方面通过清查也发现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   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为此,要从提高全员思想认识和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在全局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全员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的本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从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工作中以落实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和规范业务操作为切入点,扎实推进资产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购置和处置管理。一是加强资产的购置预算,将资产预算纳入每年的部门预算。二是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四)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建立局系统的资产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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