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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住房审核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07-09-28 14:17:04

(2006年10月修订)
 
1单位申请。房改办依据单位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书”。
2单位依据“价格评估报告书”根据个人申请条件进行价格测算并提供个人情况相关资料报房改办逐个审核。
3单位凭批准的测算表与职工签约。售房款入专户后,经房改办审核无误,凭“房屋测绘清册”盖章件等相关资料去房产局、土地局办理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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