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 6月1日即将来临,我们特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请自觉遵守“限袋令”,拒绝或减少使用塑料袋。不仅从自身做起,还应影响周围的人,带动整个社会,做自然保护的带头人。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国家出台“限袋令”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这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6月1日以后,我们的习惯也许会受到影响,但我们应该知道,塑料是从石油或煤炭中提取的化学石油产品,不仅浪费能源,而且污染严重。它埋在地下200年也不会腐烂降解,不仅影响植物的生长,而且家畜误食后也会造成死亡,对人类的生活环境污染严重。目前,我国塑料年产量为3O0万吨,消费量在600万吨以上。全世界塑料年产量为1亿吨,如果按每年15%的塑料废弃量计算,全世界年塑料废弃量就是1500万吨,中国的年塑料废弃量在100万吨以上,废弃塑料在垃圾中的比例占到40%,这样大量的废弃塑料作为垃圾被埋在地下,无疑给本来就缺乏的可耕种土地带来更大的威胁。据统计,每年塑料袋夺去海洋动物生命达10万条,海洋塑料漂浮物覆盖率达46000件/平方英里。而废弃塑料在焚烧或再加工时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严重污染着我们的生存环境。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请自觉遵守“限袋令”。同时,为了全球变暖的灾难,为了整个地球的安全,为了我们这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少开一些车,少用一些电,少开一些空调,少用一些水...... 让我们行动起来,做自然保护的带头人。
江苏省省级机关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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