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省财政厅统计评价处之邀,6月13日至16日,我处顾永恒处长和蔡涌啸二人,与该处赵光处长等三人及部分市财政局的同志共10人,一同赴广东省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接待了我们,并介绍了广东省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现就了解的广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撤销国有资产管理局后,广东省一直没有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广东省没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04年7月,广东省财政省成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专司全省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前广东省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工作是:从2003年10月起,广东省着手对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下发了专门的文件,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八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至2004年5月,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最近,广东省委专门发文,就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的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处置问题进行规定(粤委办[2005]43号)。该文件对经营性资产的处置范围、不同性质资产的处置原则、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对清理回收的经营性资产,由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据该厅行资处吴金华处长介绍,拟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中心,管理此部分脱钩的经营性资产)。 此次调研活动,是我处今年国有资产管理课题调研的一个部分。调研活动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获取了许多有益的信息。
省管理局财务管理处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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