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由省级机关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办公室许瑞林主任牵头组成的专家组和江苏省省级机关节能技术指导小组同志,对《江苏省省级机关“十一五“能源节约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评审,并获得一致通过。 多年来,政府部门关注较多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机关节能工作常常被忽略,没有提上规划日程,这份《规划》的建立与形成,对机关节能以及节约型机关建设将起到推进和指导作用。自2006年6月起,省级机关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就组织省能源研究会、东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有关专家开始对省级机关“十一五”能源节约工作进行总体规划,这份耗时近两年形成的《规划》,经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多方听取意见,数次起稿两次评审,最终获得通过。机关编制能源节约规划,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完全是一项崭新的开创性的工作。 《规划》总结了省级机关节能工作现状,分析了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掌握大量能耗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提出了机关节能工作的保障措施,是一部指导机关节能降耗的纲领性文件,该规划的出台将对全省机关节能工作也具有较好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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