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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细则》 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07-09-30 10:40:52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举办业务培训班
 
     8月份,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针对新出台的《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和《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细则》,举办了两期,每期两天的“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班”。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部门负责人、一线工作人员及中心全体员工参加了培训。9月份,中心又面对新近批准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的员工4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为了避免层层传达的繁琐和可能造成的信息失真,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证《细则》能够被顺利地贯彻实施,维护公积金业务和谐稳定的运营环境,培训以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其中,参加《提取细则》培训的有40余人,而参加《贷款细则》培训的多达130余人,这也是资金中心自成立以来举办的最大规模的集中培训活动。
     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细则》内容为核心,在逐条讲解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可能导致概念模糊的细节做了重点强调和解释,对于《细则》中没有以文字明确的要点,确定了统一的操作口径,使参训人员充分掌握了公积金归集、贷款政策,保证了《细则》在正式实施后能够被严格、准确、统一地加以落实,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各银行部门负责人一致认为《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公积金管理业务有着积极的意义,此次集中培训对于准确掌握《细则》规定,使之真正成为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执行准则和工作方法具有重要作用,并且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组织银行工作人员强化学习效果,认真贯彻《细则》内容。此次培训也为资金中心实现通过两个《细则》掌控好公积金管理“重头戏”的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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