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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后勤工人技术培训、等级考核
发布时间:2007-09-28 14:28:29

(2006年10月修订)
 
一、范围对象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岗位工作,并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符合升级考核的技术工人。
二、材料
     (一)《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初级工的,需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介绍信;
     (三)申报中、高级工的,需持初、中级工证书和单位介绍信;
     (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培训程序
     (一)下发培训通知;
     (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按工种进行报名登记;
     (三)根据报名人数,按初、中、高不同技术等级,适时组织培训;
     (四)按省人事厅工考办的统一试卷组织考试、阅卷。
四、发证时间
     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时间,由省人事厅工考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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